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看教育公平

2011-01-24 来自 · 留下评论 

注:这是这学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作业,是“七个怎么看”活动周的征文。

引言:

平等既是一种人权,又是人权保障的根本原则。而教育平等关系到个人的发展,乃至于整个人类的进步,它具有明显区别于其他形式的平等的重要意义。现在的中国社会,经济水平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层次,平等问题显得更突出。关注这个问题,能让我们进一步的观察这个社会,为发展出一份力。

一、平等

什么是平等?平等问题一直是人类社会思想的核心问题之一。简单的说,平等就是在同样情况下受到同样待遇、在不同情况下受到不同待遇。从秦朝那时候开始,就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再到宋朝的时候,有人提出了“均贫富,等贵贱”;美国的《独立宣言》中提到了“所有人生而平等”,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中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如此种种,表现了从古到今,从西到中,不同时代,不同种族,不同人民对平等的追求。马克思主义正将这种平等的思潮带到了中国,而在解放前中国共产党也恰好满足了占社会主体的农民关于土地的平等需求而受到了人民的拥护。时代发展至今,平等有了更深刻的含义。

平等有它的引申含义:当一个人不能像其他人一样有效地,充分地行使其权利时,应当协助其行使权利。这也正是我们追求教育公平的原因。

平等不意味着完全等同。人作为人,有他独特于其他动物的构成元素,其中包括:一、生命及其人性的需求。二、自然资质:本能、体力、体型、容貌、性别、民族、种族的身份、肤色等。三、外在物品:职位地位、社会关系与身份、财富。每个人都有实现其正当人性需求的权利,这就是平等。然而不同的人是应当有不同的方面的,包括上面提到自然资质,外在物品。人是有特性的,不需要保证每个人完全一样。这些方面的不同,不应当完全视为不公平。然而人在实现其基于人性的需求的时候,有时需要依赖于其自然资质和外来物品,这就带来了不公平。

既然公平的目的是“满足人性的需求”,那么什么是人性的需求呢?有观点认为,人性的需求被分为了五个层次,从最基础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到社会需求、尊重需求,直至最高级的自我实现。

为了实现平等,必然需要一定的差别待遇。那么什么才是公平的差别待遇呢?一个较为合理的判断标准如下:一、差别待遇具备相关性,即待分配的事物与行为分配依据的人的要素具有相关性。二、差别待遇有助于促进基本权力的平等。三、受助者在行使基本权利方面的弱势一般并非由于其主观原因造成。四、实施差别待遇者应承担证明待遇为正当合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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